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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管制性項目(108年1月8日奉准公告)

管制性項目:需簽准後方得增購或汰換

1.數位相機

2.攝影機

3.投影機

4.影印機

5.傳真機

6.彩色雷射印表機

7.冷氣機

8.一般非屬辦公性質之設備如冰箱、咖啡機、微波爐等

9.影音視聽等器材(如音響、電視機等)

108年1月8日奉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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