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行政院函為修正「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有關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休假補助等申請流程規定。

教育部函

受文者: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台會(四)字第095016192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原函、附件 ( 161920附件.PDF161920原函.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主旨:行政院函為修正「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有關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休假補助等申請流程規定,茲檢附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影本,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95年10月27日院授主會字第0950006334號函辦理。

正本:本部所屬機關學校、本部各單位、中部辦公室

副本:本部會計處(含附件四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