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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
修正「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並自101年10月1日生效
修正「
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並自101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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