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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
修正「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支用災害準備金審查原則」等4種行政規則
※
行政院修正
「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支用災害準備金審查原則」等
4
種行政規則
,並自本
(101)
年
2
月
6
日生效
修正「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支用災害準備金審查原則」等4種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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