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100年11月11日臺會(一)字第1000199803號函,關於各機關學校經管款項之帳戶開立及後續管理作業,請切實依行政院函辦理,各學校團體不得未經核准使用機關或學校統一編號開立帳戶或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戶存管公款,致生帳外帳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