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聘講座及由遠地前來參與會議之專家學者往返交通費之報支方式
教育部函
有關外聘講座及由遠地前來參與會議之專家學者依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之報支方式,請考量依行政院主計處90年4月2日台90處忠字第03098號函釋辦理,俾簡化經費核銷程序及節省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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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
有關外聘講座及由遠地前來參與會議之專家學者依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之報支方式,請考量依行政院主計處90年4月2日台90處忠字第03098號函釋辦理,俾簡化經費核銷程序及節省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