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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並修正名稱為「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並修正名稱為「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
補助要點」,自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
行政院函文.pdf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pdf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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