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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本支出經費請於9月底前完成動支請購期限及注意事項

提醒大家,依本校預算分配作業要點及主計室110006號分配預算通報規定,

資本支出經費(含部門預算、學院統籌款及學院中長程計畫)執行配合事項如下:

(一)教學單位:應於111年9月底前完成動支(購案需於9月30日前送至主計室審核)

(二)行政單位:應於111年9月底前全數執行完畢(含驗收、付款),圖書館圖書部分應於11月中旬前完成動支.

以上,未能在規定期限辦理者,其餘額將全數收回學校統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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